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4日
为满足自己的私欲,瑞金市一名送货员刘某在收到客户缴纳的3万余元货款后,不将钱上交,反而挥霍一空。5月8日,刘某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瑞金市司法机关批准逮捕。
今年23岁的刘某是瑞金市一家副食店的送货员,家庭经济条件一般。但刘某花钱习惯大手大脚,衣服要穿名牌,吃喝住玩也很讲究。为了让自己有面子,他租了一辆小轿车成天在瑞金市区游玩,每日租车费需数百元,为了满足自己的花费,刘某将手伸向了客户缴纳的货款。为此,他伪造了客户签名编造虚假销货单,对副食店老板吴某谎称客户拖欠货款,实际却将收到的货款占为己有,肆意挥霍。
4月初,刘某见挪用货款的缺口越来越大,干脆一走了之。4月7日,吴某因找不到刘某,就拿着刘某提供的销货单去找客户结账,结果发现这些客户要么没有购买吴某的货物,要么就已付款,销货单上的店主签名与实际店主签名不相符。经统计,刘某累计编造了60余张虚假销货单,非法获取货款3万余元。吴某随即向当地警方报案。瑞金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报案后,将藏匿在出租屋内的刘某抓获归案。(李水平 陈炯华 记者王长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