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山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3日
天山网讯(记者林庆霞摄影报道)5月10日,首届新疆政协金融创新与实践论坛—2013年银企交流与合作专题在乌鲁木齐开幕。
在此次论坛上,自治区政协常委、华春投资集团董事局主席兼总裁李成功建议,借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东风,新疆可以积极争取国家允许新疆率先进行小额贷款公司转制为社区银行、村镇银行试点,为新疆小微企业发展缓解资金困境、为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创造历史机遇。
据了解,自2009年6月新疆首批5家小额贷款公司在乌鲁木齐市成立以来,经过4年来的试点发展,全区现已有小额贷款公司184家,注册资本金总额达104.8亿元,覆盖了全疆75个市(县)。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控良好,经营效益良好,不良贷款率为0.27%,资本金回报率为15%左右。
截止2013年一季度末,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101.8亿元,共支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10476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试点地区金融服务不足的矛盾,特别对小微企业发展创业和“三农”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和鼓舞。
然而,由于目前的小贷公司只能贷款不能吸收存款,仅靠注册资本金和银行注册资本金50%的限额融资支持。小贷公司的资金远远不能满足新疆中小企业贷款的渴求,无法满足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对资金的需求。
在2012年3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确定了金融综合改革的十二项主要任务,其中第二项任务就是: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
“小额贷款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社区银行后,便具有吸储功能,业务量将会出现乘数效应。希望新疆敢为国内先,率先开创新疆小贷公司转制为社区银行、村镇银行的先例!”李成功说。
李成功建议,新疆小贷公司转为银行,可以突破由银行作为发起人的限制,进行由民间资本独自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直接转为村镇银行的试点。新疆可筛选优秀、规范、已达到准银行的小贷公司,成为转制为银行的主要发起人,加强对主发起人资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核,加强监管,以确保试点社区银行、村镇银行健康运行。
对于小额贷款行业的发展,李成功还希望获得银行融资支持的小额贷款公司能够大幅度增加;希望小额贷款公司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等优惠政策能够全面落实。同时建议政府各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扶持力度,提高融资额占资本金的比例。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