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华社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5日
财华社深圳新闻中心
商务部25日公告,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商务部、环保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明确了延长实施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有关事项。通知明确,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限由2010年5月31日延长至2010年12月31日,补贴申请的受理期限则由2010年6月30日顺延至2011年1月31日。汽车以旧换新具体政策、补贴标准、申请和发放办法等不变。
商务部并称,截至目前,中国共办理补贴车辆18.2万辆,发放补贴资金24.6亿元,拉动新车消费2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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