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 扩至全市获批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韩晓东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1日
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20日在第二届海峡论坛大会上表示,国务院近期批准将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同意厦门发挥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的试验区作用,建立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
孙春兰表示,国家有关部委日前赋予福建省部分特定区域实行台资项目核准特殊政策。国务院近期又批准将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并同意厦门发挥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的试验区作用,扩大金融改革试点,建立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先行试验一些金融领域重大改革措施。福州台商投资区的扩区和泉州等台商投资区的新建也在积极推进中。(韩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