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7日
赣县沙地镇方某的妻子与本村方某某的妻子是表姐妹,两家关系很好。谁想,方某在帮方某某家劈柴时不慎因伤死亡,两家反目成仇。近日,赣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调解,由被告人方某某赔偿原告方某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共计9万元。
去年4月,方某某遭受意外,无法从事重体力活。由于两家关系甚好,方某就开始无偿帮助方某某家做些事情。今年2月26日,方某在帮助方某某家劈柴时,不慎被飞溅的小柴火击中大腿。送医途中,方某因伤口失血过多,不治身亡。事发后,两家人为了赔偿问题争执不休,反目成仇。方某的亲属将方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因事故产生的丧葬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6万余元。
受理该案后,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庭前调解,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由被告方某某赔偿原告损失9万元,其余的7万余元赔偿要求,原告自愿放弃。(曾辉良 记者余书福 实习生杨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