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7日
5月4日,记者从市文物局获悉,日前国务院核定并公布了1943处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江西省76处文物保护单位榜上有名,其中我市有12处。我市是此次全省新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数量最多的设区市之一,我市新增数量是前六批总和10处的1.2倍。至此,全市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2处76个点。
我市此次上榜的1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古建筑所占比例最大,共有6处;另外还有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4处,古遗址1处,石窟寺及石刻1处。新增的1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分别为:唐代至明代年间的章贡区七里镇窑址;明代至清代年间的会昌县羊角水堡,建于清代年间的龙南县太平桥、安远县永镇桥、信丰县玉带桥、章贡区赣州文庙、安远县东生围;北宋至民国年间的于都县罗田岩石刻;位于寻乌县的寻乌调查旧址,位于宁都县的中共苏区中央局旧址,位于瑞金市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旧址和瑞金中央工农红军学校旧址。
据市文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前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我市境内共有10处64个点,分别是瑞金革命旧址群1处33个点,宁都起义指挥部旧址,通天岩石窟,赣州城墙,龙南围屋1处2个点(关西新围、燕翼围),大宝光塔,赣州佛塔1处5个点,梅关和古驿道,兴国革命旧址1处5个点,中央红军长征出发地旧址1处14个点。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评审活动于2009年启动。此次名单公布,意味着我市又有12处不可移动文物被纳入国家重点保护的范围。这不但有利于文物保护,而且将推进文物资源的合理利用,符合在推进现代化建设中更加重视文化遗产的国际趋势。(黄艳 乔勇 记者张宗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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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不可移动文物所核定的最高保护级别——即中国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国务院所属的文物行政部门(国家文物局)在省级、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中,选择具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直接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报国务院核定公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记录档案,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文物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