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2日
想进入深圳小贷行业的企业,正在迎来一个坏消息:本地部分行业企业和外地非银行类企业,暂时被隔离在行业准入之外。不过,对于一些较为成熟的小贷公司高管而言,却迎来了一个好消息:深圳市允许小贷公司对高管进行股权激励,最高持股比例为5%。
《第一财经日报》昨日从深圳市金融办获悉,该市日前出台规定,进一步提高小贷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和准入条件要求。市外或境外出资人被限定为银行类金融机构。与此同时,对出资人或关联方为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投资公司以及房地产开放公司的,暂予限制。
准入门槛大幅提高
日前出台的深圳市金融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准入和审核工作指引(试行)》(下称《指引》)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亿元;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4亿元。而按照此前规定,这两类小贷公司注册资本分别不低于1亿元 、2亿元。
除了注册资本,深圳市此次对于主发起人的资质要求,亦有大幅提高。根据2011年深圳出台的相关规定,小贷公司主发起人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连续三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3000万元。而《指引》则要求,今后新成立的小贷公司主发起人,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5%,投资小贷公司后长期投资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6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近三年连续赢利,净利润累计不低于6000万元,且累计缴纳税收总额不低于1800万元(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出资比例低于30%的出资人的资质,此前并无明确要求,但此次《指引》亦明确规定为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不低于2000万元,资产负债率、投资小贷后的长期投资额占比,则按主发起人同样标准执行。
深圳金融办副主任肖志家告诉本报记者,小贷行业近两年发展很快,数量趋于饱和态势,希望通过提高准入资格,规范审核程序,能培育有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标杆,有效提升行业的服务水平和质量,确保可持续发展。
据深圳小贷行业协会网站数据,截至去年10月底,深圳已有50家小贷公司营业,注册资本共计71.62亿元,平均每家仅1.4亿元稍多。截至目前,已批准的小贷公司数量已达到88家。
肖志家还表示,由于是新兴行业,面临着监管经验和能力不足的问题,而且周边的经济环境也很复杂,如果发展太快,怕引起连锁风险事件。深圳希望能通过提高准入的方式优中选优,促进行业平稳发展,另一方面也积累更多的监管经验。“钱多了服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就会更强。”他说。
担保典当暂予限制出资
更为引人注意的是,《指引》还明确限制了一些行业企业进入小贷领域。
根据最新规定,出资人或关联方为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投资公司以及房地产开发公司,将暂予限制进入小贷行业。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不得参与小贷公司试点。而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将对主发起人等是否从事融资性担保、典当投资等进行审核。
此外,今后同一出资人及其关联方,出资设立的小贷公司数量,从两家减少为一家。而按照此前规定,同一出资人及关联方设立的小贷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主发起人发起不得超过1家。
能在深圳投资设立小贷公司的市外或境外企业范围,也大幅收窄。此前,境内外企业和境外金融机构,只要总资产不低于10亿元、20亿元,并具有一定年限的行业经验,均可在深圳成立小贷公司。但《指引》出台后,已将范围缩小为必须是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银行类金融机构。
“担保和典当行业,本身就需要运用杠杆。成立小贷公司后,将是杠杆加杠杆。如果出问题,会导致风险无限放大。江浙地区的担保行业出事也证明了这一点。而境外的实业企业,目前监管手段有限,我们获得它们的信息非常困难。”肖志家表示,上述做法还是为了建立防火墙,防止出现连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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