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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主导研究债市内控 代持交易或出新规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25日

    消息人士透露,24日央行召集各大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开会研究债市内控问题时提出,将对代持交易出台新的管理规则,同时对丙类账户要逐步取消或升级。分析人士认为,央行态度显示未来不会禁止代持交易,丙类账户的去留目前还存疑。

    消息人士透露,24日央行召集各大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开会研究债市内控问题时提出,将对代持交易出台新的管理规则,同时对丙类账户要逐步取消或升级。

  据称,央行副行长刘士余要求本周五17点之前,各与会机构将落实此次通报情况,防范债券交易风险,实施内部清理的《工作实施方案》报送央行。另外,5月10日前各机构还须报送此次内部清理的结果。

  分析人士认为,央行态度显示未来不会禁止代持交易,丙类账户的去留目前还存疑。对丙类账户“升级”或意味着银行理财资金开立的丙类账户可能转为乙类账户。

  丙类户是银行间债市的特殊成员。根据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规定,可办理债券自营结算和代理结算相关业务的结算成员为甲类成员,主要为商业银行;只能办理自营结算相关业务的结算成员为乙类成员,主要为信用社、保险、券商和基金等;自营结算及相关业务需委托一个甲类成员办理的结算成员为丙类成员。银行理财资金基本上都是通过丙类账户投资银行间债市。

  经过多年来的发展,按照投资者数量,丙类户已经占比过半。据中国债登统计,截至2012年底,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非金融类投资者(企业)达到6375家,占总投资者数量的51.28%。这些非金融类投资者正是丙类户的主体。

  丙类户2002年末进入银行间债市,起初丙类户只能与代理结算的对口甲类户进行交易,只能做现券和正回购。2005年9月,央行发布通知,允许丙类户与所有具备做市商资格或债券结算代理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债券交易,并且允许做逆回购。此后,丙类户为活跃银行间交易起到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市场流动性的改善。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任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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