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23日
记者从赣州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了解到,赣州开发区近日出台了赣州市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办法中提到,入驻企业孵化期内,年纳税中的增值税或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赣州开发区财政实得部分的80%由赣州开发区奖励给企业。
据介绍,除此之外,企业还享受场地租金、财税和金融等优惠政策。如:对进驻企业厂房租金第一年免收,第二年厂房租金为每平方米每月4元,第三年为每平方米每月5元。入驻企业包括科技型小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小企业、为生产服务的现代服务业企业、成长型小企业。对入驻企业的要求包括:企业必须在赣州开发区内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入驻企业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孵化期一般为3年,特殊情况的经区入驻企业资格审核小组同意后可延长至5年,但第四年开始房租执行市场价,3年或5年后,不论企业是否孵化成熟,均须迁出基地,另租厂房或购地建厂。
据了解,赣州市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将关注支持我市成长性好的企业加快发展,重点培育潜力大、后劲足但目前生产条件不充分的企业,帮助其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