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22日
“今天能拿到汽车合格证真的很高兴,感谢工商部门和4S店的协调。”4月18日,家住大余县的罗先生拿到合格证后开心地对记者说。3月27日,赣州晚报以《轿车购买几月仍为“黑车” 经销商不见踪影 4S店称有债务纠纷暂不能给车主合格证》为题,报道了家住大余县的廖先生、罗先生等5名车主“组团”来到赣州市客家大道赣通吉利汽车4S店要说法,因为他们的车款已付清几个月了,但仍未拿到汽车合格证。
该报道刊登后,赣州开发区工商局黄金岭分局的工作人员收集了车主的资料对该情况进行核实,工商部门认为,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随车的合格证是出厂的产品,也是车辆合格的证明,相当于车子的“身份证”。虽然4S店和这些车主没有直接的销售关系,但是汽车是从该店流通出去的,4S店就应该将合格证给车主。经过调解,4S店答应给合格证。
4月18日,4S店工作人员现场审核了这些车主的相关票据,并初步认定车主确实付清了车款,于是将合格证给了车主,还将随车的保养手册、备用钥匙等物件发给了他们。(郭建国 卢云菲 记者刘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