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5日
甘肃陇南市是2008年“5.12”汶川地震的重灾区。近年来,陇南市涉农金融机构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积极支持灾区农户重建,促进了灾区农民生产生活的尽快恢复。但是,据近期人民银行陇南市中心支行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陇南农村金融服务仍存在诸多问题,金融支持“三农”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一是灾后重建贷款拖欠问题影响涉农金融机构贷款积极性。陇南市部分乡镇农户灾后重建贷款拖欠现象严重,一定程度上挫伤了涉农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积极性。据调查,部分农户将农户小额贷款视同政府无偿性的救济款、赈灾款,偿还意识淡薄,影响了农户小额贷款业务的健康发展。如到今年2月末,陇南市西和县金融机构地震灾后重建贷款及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到期余额1.94亿元,其中,涉及欠息本金2138万元,占比达11.5%。部分乡镇农业合作社及集体企业也因种种原因拖欠银行债务,如由于经营权转变、乡镇行政村负责人调整及抵押担保手续简单等,贷款主体发生变化,直接影响到涉农金融机构对信贷资产的保全和回收。
二是支农信贷管理机制滞后与农村经济发展新形势不适应。涉农金融机构信贷准入限制过严,基层分支机构贷款权限低,支农贷款利率偏高,贷款期限控制过紧。目前,农户小额贷款期限一般在一年之内,而农村特色养殖和经济果业开发项目的见效期一般需要2至3年,个别项目甚至需要5年时间,短期信贷投入难以发挥资金扶持作用。农户贷款抵押担保难。大多数农民可以用作抵押的只有房产,但是农村居民房产不仅价值低而且难以变现,担保抵押物缺失已成为农民贷款难的突出问题。
三是农村金融服务单一化与农民需求多样化不协调。近年来,随着农村工商业的迅速发展和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农村经济对金融服务的需求趋向多样化,但是县域涉农金融机构仍然以传统的存、贷款及汇划业务为主,投资理财等产品和服务创新不足,不能完全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一方面,信贷产品创新不足,涉农金融机构对农村个人消费信贷、农业产业化及综合开发贷款等审批严格、开发不足,与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不相适应。另一方面,对多层次“三农”金融需求差异性、多样性关注不够,以相同的信贷服务和管理模式服务不同类型客户,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及农户的融资成本负担。
农业是陇南的重要产业,2012年,陇南市农业产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26.6%,比甘肃省高出12.8个百分点。近年来,陇南市按照当地市委、市政府的特色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推动特色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快速提升。特色农业发展步伐的加快,迫切需要资金的大力投入,需要当地政府、金融机构形成合力。
一是大力优化农村信用环境,夯实支持“三农”信用基础。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优化信用环境的舆论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加强正面引导,开展形式多样的信用知识、金融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活动,增强社会信用观念,规范农户信用行为,不断增强维护信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完善信用激励机制建设。把支农贷款的发放与创建信用乡村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深入推进信用农户、信用乡村建设,对支农贷款业务开展好、农村基层组织积极支持金融部门工作、银行信贷资产质量较高的乡镇、村,可以优先评定为信用乡镇、信用村,并监督支农资金投放力度,充分发挥其典型引路作用;反之,则要限制贷款规模。要加快建立覆盖全辖的农户信用档案,对信用记录不良农户及专业合作社,采取多方面的金融服务限制措施。
二是完善农村信贷管理机制,满足“三农”发展资金需求。适当提高农业贷款授信额度,最大限度满足农业生产资金需求。根据实际情况,实行授信授额分类指导,提高基层涉农金融机构贷款审批权限,积极推行大额农贷,在满足农业生产合理贷款需求的同时,因户制宜适当延长支农贷款的期限,使农业贷款与农业生产周期相一致,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深度调整。创新抵押担保机制。针对农户及农村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研究实行多种形式的抵押、质押办法。建立农户和农村小型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在政府的资助下,以民间资金(社区资金、农村个体私营企业资金、农户资金)为主,实行民有民管,降低政府出资建立的担保基金在管理上可能出现的委托代理成本。
三是拓展农村金融服务市场,为“三农”提供多元化金融产品。科学细化农村金融服务市场,建立农村特色“金融超市”。涉农金融机构要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环节和不同主体金融服务需求特点,加大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开发和创新力度,通过有组织、有计划地提供差别产品、差别营销和差别服务,满足农村多层次、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如开发春耕生产“及时雨”短期贷款,满足季节性资金需求;开展“庄园梦”房屋建设贷款、“休闲游”农家乐发展贷款,满足多样化资金需求等,并在总的授信额度内逐年发放,支持农业产业化多方面资金需要,形成品种齐全的“金融超市”。实施“统筹兼顾”发展战略,扩大农业信贷投放领域。涉农金融机构在继续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同时,有重点地扶持有一定规模的种养大户,有选择地支持发展潜力大、产供销一条龙、农工贸一体化的重点龙头企业,努力发掘培养新的、有市场、有效益的农业大户,引导其走“农户+公司”、“合作社+超市”型的发展道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产业化、规模化。
(作者系人民银行陇南市中心支行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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