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金融公司 >> 正文内容

山东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将竞争确定

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王爽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0日

    本报济南讯 记者近日从省金融办了解到,为选拔更加优质的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今年我省拟通过竞争选拔的方式确定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资格,并于近日下发《关于通过竞争选拔机制确定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省金融办银行二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省金融办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规划,结合各市GDP总量、贷款余额、监管能力、已开业小额贷款公司数量等指标,通过公式客观测算出各市今年可开展试点的家数,分两次下达试点指标。参加选拔的单位数量不得低于试点指标的三倍,低于三倍的试点指标自动作废。

  记者了解到,选拔工作由各市金融办自主展开,制定的评定标准中必须包含但可以不限于省金融办评审打分标准中的五项主要标准,各项评审打分标准的分值可由各市金融办自主确定。

  五项主要标准包括:主发起人资质,其他股东出资能力,拟任董事长陈述,地方监管力量配备,设立可行性分析。其中,前两项是最为重要的两条考核标准。对于主发起人资质,鼓励其所属行业为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新兴战略行业;主发起人主营业务属于房地产开发和“两高一剩”行业,以及贸易等业务企业,不做优先考虑。

  对于“其他法人股东”要求,同样鼓励属于战略新兴行业,且近两个年度净利润高于800万元,能提供相关完税证明及由银行出具的银行存款余额表等能够证明企业现金出资能力的企业。

  另据记者了解,2013年我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标,优先用于小额贷款公司空白区域。未实现小额贷款公司全覆盖的地市,原则上不得在空白区域以外地区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

分享:

来源:大众日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