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9日
4月8日,笔者从市国税局获悉,一季度,全市共办理出口退(免)税3.33亿元,接近2007年全年水平,比上年同期增加1.05亿元,增长45.88%,有力地支持了我市开放型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今年以来,市国税局用好用足出口退税政策,提高出口退税办理效率,使国家出口退税政策最大化地成为赣州出口企业的实质利好。
为帮助出口企业减负担、增后劲,市国税局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把部分未按规定申报办理退税的出口货物由征税调整为免税,同时放宽企业申报退税期限,从出口之日算起,由原定90天调整为最长470天。同时,从今年4月1日起,将生产企业已申报免抵退税但发生退运或改为实行免税或征税的处理方式;进一步明确办理退(免)税和免税申报的时限,把退(免)税申报逾期的情形明确为“超过次年4月30日前最后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把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免税的情形明确为“未在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至次年5月31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填报《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报手续的”。此举将促进我市出口退税提速,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出口企业平稳较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