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8日
4月4日下午,在大广高速公路赣州互通处,一辆行驶中的面包车突然被一块飞来的铁片击中,铁片穿过车子挡风玻璃后,砸中面包车内的一位乘客,致其下颌受伤,幸无生命危险。4月6日,记者从医院和交警部门了解到此事的具体情况。
事发:飞来铁片击中乘客
4月6日,记者在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见到了受伤的熊先生。熊先生告诉记者,他今年56岁,是吉安遂川人,在南康一家具厂务工。4月4日下午,他和几位老乡乘坐一辆面包车由南康出发,走大广高速公路去遂川扫墓。下午4时30分许,当车辆行驶至大广高速公路赣州互通处时,突然对面车道上飞来一块金属物体,击碎面包车前挡风玻璃后,砸中了正坐在副驾驶座上的熊先生,熊先生面部当即血肉模糊。
熊先生的一位老乡说,当时的情景十分惊险,只听到“砰”的一声巨响,就见玻璃碴四处飞散,车内一片混乱,紧接着就听到了熊先生发出的痛苦惨叫声,车子也紧急停了下来。随后,司机下车查看发现,原来“肇事”金属物体为一块长约20厘米的铁片,系汽车上的零件。
起因:对面车辆“放飞刀”
事故发生后,熊先生老乡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随即,熊先生被送至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救治。很快,交警也赶到了现场。经医院检查确认,熊某为下颌骨粉碎性骨折并有软组织缺损,需立即进行手术。4月6日,记者从医院了解到,经过治疗后熊先生已无生命危险。
据了解,当时对向车道上的一辆大货车离合器在行车途中突然发生爆炸,炸裂的汽车碎片飞散到空中,其中一块正巧砸向了熊先生等人乘坐的面包车。目前,高速交警正在对事故作进一步调查和处理。
熊先生的妻子告诉记者,事发后,肇事货车司机陪同熊先生来到医院,并垫付了所有医药费。目前,熊先生家人正在与货车司机就后续赔偿问题进行协商。
调查:遇“飞来横祸”怎么办?
记者从高速交警处了解到,目前交警部门对于类似上述的非人为性高速公路抛物还没有专门的处理和管理办法,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有关规定: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对机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违反上述规定,向车外抛撒物品的,处以20元罚款。然而,对因驾驶人的疏忽造成车上货物或汽车零配件掉落等行为造成的事故未作出任何相关规定。
针对这类“飞来横祸”,高速交警建议:出车前,驾驶人员要对汽车轮胎、刹车、灯光等与车辆行驶安全息息相关的部件做好安全检查。道路上行车时,要与前车保持足够的车距,给自己预留一定的时间、空间来判断和应对各种突发情况。(李万祺 方有为 记者刘善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