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5日
记者3月24日从江西交警总队直属五支队第四大队了解到,近日,大余一车主因擅自改变私家车外观被查获,受到扣罚6分、罚款700元的处罚。
3月20日下午3时许,江西交警总队直属五支队第四大队民警在南康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驶下高速公路。车辆外观很新,但车辆前方车牌向下倾斜,车牌上的数字不易看清。民警将该车拦下检查,发现该车前身像路虎,车辆侧面及后尾部特征则像哈弗H6。经核查,该车行驶证上的内容显示,车主姓王,大余人,该车车型实为哈弗H6。
面对民警的询问,车主王某承认自己雇人对车辆外观进行了改造装修,并有意将车牌向下倾斜安装,以干扰交警部门电子设备抓拍。民警认为,王某未经车管所登记,擅自改变机动车外观,且又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以逃避电子设备抓拍,属违法行为。基于王某能主动承认错误,配合民警调查,并尽快恢复车辆外观,交警部门依法对王某作出了扣罚6分、罚款700元的处罚。(刘运奇 记者余书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