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江网 作者:温林 记者朱超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2日
为了获取资金赌博,采用高利息为诱饵,虚构资金用途,与他人签订借款合同获取赌资。3月21日,经赣州市宁都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被告人刘某某集资诈骗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
经查,被告人刘某某平时为人憨厚老实,乐于助人。2012年3月经朋友介绍结识一帮赌友后,刘某某也开始参与赌博,一开始每天能赢上万元,经过几天的努力,刘某某赚到了十几万元,为了实现自己发财的梦想,刘某某还想多赚点钱财,于是开始每天参与赌博,赌注一天比一天大,结果事与愿违,输得一塌糊涂,身无分文,房子和存款也一无所有了。
为了赢回本钱,刘某某开始以开矿山为由,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向他人借钱并继续参与赌博,结果又将三天集资骗来的168万元在三天内输得一干二净,无法按期归还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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