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8日
订了车并交了1万元保证金,提车的时候车辆内饰的颜色却与自己的要求不符,于是消费者李先生提出退换,但被商家拒绝。3月13日,在章贡区工商局南外分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商家最终同意退还李先生的购车保证金。
李先生告诉记者,几天前,他在赣州市文明大道一家汽车4S店订了一辆价值7万元的名爵轿车,并当场付给商家1万元购车保证金。李先生说:“几天前,我去了这家4S店订车,因为当时仓库已经下班了,我没有看到现车。导购员说这辆车有存货,第二天也能来提车,我就先把合同签了。”可是,第二天,李先生来到4S店提车时,发现车子内饰颜色与他在合同中标注的不一样。“我想要的是车面白色内饰黑色的车子,但店家给我的现车内饰却是米白色的,见我不满意,商家就说从外地调货,给我换一辆,我也就同意了。”但之后商家向李先生表示,他要的车已经没有现货了,没办法更换,李先生因此提出退回1万元购车保证金的要求,却被商家拒绝了。
无奈之下,李先生来到工商部门投诉。接到投诉后,章贡区工商局南外分局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后,认为4S店的做法并未遵守合约,李先生有权利要求退还购车保证金。经过工作人员耐心地调解,4S店同意将李先生的购车保证金退还。(徐建华 文昌明 见习记者程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