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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拟严惩绿大地欺诈上市相关中介机构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4日

    中国证券报记者13日获悉,近期,中国证监会认定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绿大地欺诈发行上市时未勤勉尽责,未发现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编造虚假资产、虚假业务收入。对此,中国证监会依法拟作以下处罚:没收联合证券业务收入12,000,000元,并处以12,000,000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黎海祥、李迅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0,000元罚款,撤销黎海祥、李迅冬保荐代表人资格和证券从业资格,对黎海祥、李迅冬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中国证监会认定四川天澄门律师事务所在绿大地欺诈发行上市时未勤勉尽责,未在法律意见书中说明其工作相关情况,未对绿大地相关资产的取得过程进行完整的核实。对此,中国证监会拟作以下处罚:没收天澄门业务收入600,000元,并处以600,000元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徐平、肖兵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000元罚款,对徐平、肖兵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中国证监会认定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绿大地欺诈发行上市时未勤勉尽责,未发现绿大地为发行上市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编造虚假资产、虚假业务收入,从而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对此,中国证监会拟作以下处罚:没收深圳鹏城业务收入600,000元,并处以600,000元的罚款,撤销深圳鹏城的证券服务业务许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廖福澍、姚国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000元罚款,对廖福澍、姚国勇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据了解,中国证监会已向上述机构和个人履行了事先告知程序,根据相关机构和个人的要求,中国证监会将于近期召开听证会。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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