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南林业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2日
近日,从省财政厅、林业厅有关文件获悉,赣县获批2012年度国家造林补贴试点项目12600亩,这是该县自2011年后第二次获批此项目。
据了解,该造林补贴试点项目实行“先造后补、择优扶持”的原则,补贴对象必须是向省里申报的达标造林面积,且经县级自查和省级核查验收合格,且未享受国家其它造林补助的社会造林,获项目补贴的造林经营主体可获得200元/亩(其中第一年140元/亩,第三年60元/亩)的中央财政资金补助,进一步激发了造林经营主体的积极性,为该县林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