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26日
本报讯 记者郭宁报道:GDP不再是一个地方发展考核的必要指标。昨日,记者获悉,围绕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建设、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省政府近日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涉及土地、投资、环境、人口等政策,实现主体功能定位清晰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其中明确,对于限制开发的部分区域不考核GDP、投资、工业等指标。
城市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人口进城挂钩
我省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的重要时期,我省专门制定出台了土地政策,实行差别化的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政策。其原则是:确保耕地数量和质量,合理控制工业用地的增加,适度增加城市居住用地,逐步减少农村居住用地,切实保障交通用地。
我省提出,实行用地“三挂钩”制度。即实行城乡之间用地增减挂钩的政策,城市建设用地的增加要与本地区农村建设用地的减少挂钩;实行城乡之间人地挂钩的政策,城市建设用地的增加规模要与吸纳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定居的规模挂钩;实行地区之间人地挂钩的政策,城市化地区建设用地的增加规模要与外来人口定居的规模挂钩。
部分区域不考核GDP等指标
我省还提出,要建立有利于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绩效评价体系,强化对各地区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的评价,增加开发强度、耕地保有量、环境质量、社会保障覆盖面等评价指标。在此基础上,按照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各有侧重的绩效评价和考核办法。
其中,在重点开发区域,实行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优先的绩效评价,综合评价经济增长、吸纳省内转移人口、质量效益、产业结构、资源消耗、环境保护以及外来人口公共服务覆盖面等,突出承接产业和人口转移方面的考核,考核指标包括GDP、吸纳外来人口规模等。
而在限制开发区域,对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要强化对农产品保障能力的评价,弱化对工业化城镇化相关经济指标的评价,主要考核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民收入等指标,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投资、工业、财政收入和城镇化率等指标;对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要强化对提供生态产品能力的评价,弱化对工业化城镇化相关经济指标的评价,主要考核大气和水体质量、水土流失治理率、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生物多样性等指标,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投资、工业、农产品生产、财政收入和城镇化率等指标。
同时,禁止开发区域强化对自然文化资源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情况的评价。主要考核依法管理的情况,污染物“零排放”情况,保护目标实现程度,保护对象完好程度等,不考核旅游收入等经济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