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银行家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25日
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农村经济的过程中,金融一直是制约农村发展的一个重要瓶颈。小额信贷作为突破这一瓶颈的工具越来越受到中国政府的重视。那么目前中国农村农户小额信贷需求总体情况如何?究竟什么因素制约了农户对小额信贷的需求呢?本文试图基于江苏省2000户农户的调查数据,对农户的小额贷款意愿和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以期对当前政府决策和众多小额贷款公司市场定位提供一定参考。
本文数据来源于宜信公司“宜农贷”项目通过独立第三方调查公司2010年采集的数据,调查采用问卷与当面访谈相结合的方法。为了使样本具有代表性,调查样本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确定。首先通过调查公司在苏南、苏中、苏北地区各随机抽取5个县级市,每个县级市抽取2个乡镇,每个乡镇随机抽取3个村,每个村再随机抽取25个左右农户进行调查,共在江苏发放调查问卷2200份,回收有效问卷2000份,回收率90.9%。经过详细整理,以此2000份有效问卷为分析研究对象。样本家庭平均人口数3.72人,家庭总人口集中在2~4人的户数占总户数的70.15%;平均每户在校学生数1.185人,有一个在校生子女的户数占45.55%;劳动力平均年龄42.4周岁,30~50岁的家庭占总家庭数的80.75%;劳动力最高受教育程度在初中(含中专)以上的户数占总户数的90%以上,90%的家庭年收入都在5万元以内。
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发展基本概况
江苏省位于我国长江下游,东临黄海,东南部为浙江省和上海市,西靠安徽,北接山东,经济相对较发达,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38.1%。在中西部省份工业化与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研究江苏省农民的小额贷款情况,对于其他省份有较强的参考意义。在经济政策上,多年来,江苏省委、省政府都高度重视农业和农村工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通过完善农村信贷体系加大对农村的支持力度。但由于制度层面的设计不周,金融服务的发展依然无法为农村经济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众多国有银行不屑于向散户提供小额贷款;村镇银行、信用合作社在提供贷款时设立的条件过于严苛,虽然有效控制了风险,但将众多农户拒之门外;地下金融公司的高额利息以及非正常催款方式使农户望而却步。农户在发展生产、子女教育、工伤事故风险等方面对正规金融机构贷款资金的渴望依然得不到满足,绝大多数只能求助民间非正规借贷。所以,为满足正常生产生活的需求,农户的贷款愿望强烈。
江苏省小额信贷相关政策
近年,沿海省份江苏充分发挥自己的地缘优势,形成了出口导向型经济结构。2011年江苏人均GDP突破6万元,按当年汇率计算,达到9545美元。伴随着经济的崛起,民间金融业务日渐活跃。为促进小额贷款业务良序发展,江苏省政府一直密切关注这一行业,不断推出新的政策引导行业有序发展。
2007年,江苏省政府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倡议,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决定在全省开展农村小额贷款试点工作,并出台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开全国各省之先河。2008年7月江苏省政府召开了继续推进农村小额贷款试点工作的会议,决定在全省各个区、县、市开展农村小额贷款。2009年9月,江苏省政府全面总结了农村小额贷款实施两年的经验得失,认为过去两年的工作为农户解决了很多实际困难,决定进一步推进小额贷款在全省的开展,并下发了《关于推进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又快又好发展的意见》。2010年12月,江苏省政府下发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合理控制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水平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的通知》。三项文件的下发表明江苏省政府已经认定农村小额贷款工作走上正常发展的轨道,并肯定了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但这些公司也普遍存在着风险意识不足、核心竞争力不够、管理制度不规范等问题。
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融资概况
目前江苏农村金融市场已经初步形成了由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各地村镇银行、资金互助合作社和小额贷款公司、非政府组织构成的多元化市场结构,有效提升了农村金融服务的水平。由于农业和农户所需资金规模均较小,因此,这些正规金融机构所发出的农户贷款均可归结为小额贷款。
由于目前国家金融市场管制的原因,这些开办小额贷款业务的公司都存在着各种融资困境:
一是资金来源渠道单一。比如非政府组织,以扶贫开发为目的,资金基本来源于国内外捐赠,很多项目都没有后续资金跟进,难以争取到更多投资。
二是资金链条易中断。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只能贷款,不能吸收存款。而且根据2008年银监会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限制于股东缴纳的股本、接受捐赠以及不超过资本净额50%的两个以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因此资金来源狭窄,极易无贷可放。
三是互助基金不足,难以满足农户需求。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虽然可以从本地农户吸收存款,但有资金需求的农户不太可能有大量的存款存入互助合作社。互助合作社仅仅依靠极少的股本资金和有限的存款难以满足所覆盖地区的农户贷款需求。
四是境外投资机构的政策限制。随着国内金融市场的开发,很多国际专业化小额贷款机构希望到大陆拓展业务、推广经验。但它们在投资过程中遇到如发起资格、持股比例等诸多限制。
“国字号”银行如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虽然资金充裕,但由于体制及利润风险原因,普遍对农村小额贷款兴趣不大,因此农村居民很难在这三家银行获取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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