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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扩至南昌?还要等通知 今年新建保障房6000套

来源: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22日

    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国五条”调控房地产。昨日,记者从南昌市房管部门获悉,南昌将按照国务院要求落实房地产调控措施。其中提到的“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南昌将按照国家部委随后出台的细则以及参照周边同类城市标准来确定年度房价控制目标。

  是否试点房产税还要等通知

  目前,“国五条”调控房地产,主要集中在公布房价控制目标、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增加供应、加快保障房建设、加强市场监管。昨日,记者就此向省地税局进行采访获悉,南昌是否会纳入此次房产税试点,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消息。纳入试点由国家税务总局来确定,如果我省有城市纳入试点,税务部门也会严格按照国家要求来征税。

  至于“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南昌房管部门人士表示,这两项政策一直都是按照国家要求执行实施,不曾放松。今后也将加大对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审查力度,严把准入关口,落实限购措施。

  南昌今年新建保障房6000套

  “国五条”要求,在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方面,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有效供应。

  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今年,南昌市将新建保障性住房6000套,其中廉租住房1000套、公共租赁住房5000套。目前,南昌市已在下属各县区都建成了交通便利、配套完善的保障性住房小区。

  昨日,南昌市保障房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对此进行了解释,我省“三房合一”后,南昌按照要求主要建设公租房。目前很多公租房都没达到竣工并进行简单装修可投入使用的阶段。目前,政府部门已在督促在建公租房加快建设步伐。待公租房和廉租房能够达到入住条件时,将统筹安排申请。

  而对于是否会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申请对象,该人士表示,《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办法》目前正在起草阶段。南昌市已经明确公租房的准入标准:家庭年收入不超过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存在阶段性住房困难的新就业青年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也可以申请承租公租房。

  南昌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可租可售”,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只租不售;存在阶段性住房困难的新就业青年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售。

  将公布年度房价控制目标

  “国五条”还明确提出:“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

  南昌市房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南昌将按照国务院要求确定年度房价控制目标。至于控制目标定多少,该人士称,将主要参考国家部委随后公布的调控细则,以及和南昌物价、收入、房价相当的同类城市公布的标准来定。

  事实上,早在2011年,落实“新国八条”时,南昌首次公布当年年度房价控制目标为10%。当年,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南昌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7.1%。

  此次,“国五条”有关房价控制目标的表述,指向“新建商品住房”,业内人士认为,保障房价格低,所以均价很好控制,政府要完成房价控制目标也相对容易。如果剔除保障性住房价格,房价控制相对就困难了。当然,也不排除房价调控目标延续2011年时的宽松设置,导致最终公布的“控制目标”变成“涨价标准”。也可能会出现为了控制房价暂缓发放高价楼盘预售证的情况。文/记者刘媛

来源: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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