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19日
近日,消费者陈先生打电话向南康市工商局投诉,反映自己在某汽车经销商处按揭购买汽车,谁料按揭还完后对方不退保险押金。经过工商人员的耐心调解,经销商最终退还了保险押金4800元。
原来,做生意的陈先生为了方便,到南康某汽车经销商处购买了一台北京现代汽车。提车时,他和经销商签订了购车、保险、按揭贷款等相关合同手续,并交了4800元的汽车保险押金。陈先生告诉工商人员,自己的按揭贷款为期3年,于今年2月到期。购车时,经销商为自己在安邦财产保险公司购买了1年的保险。保险期满后,陈先生选择了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办理汽车保险。岂料,今年2月按揭还完之后,陈先生到经销商处准备取回保险押金时,经销商以陈先生违反合同规定,没有在指定的保险公司续保为由,拒绝退还保险押金。陈先生多次和经销商协商未果,于是拨通了南康市工商局的电话,请求协调解决。
工商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着手进行调查。他们发现,陈先生的购车合同中规定在指定保险公司购买保险的条款是捆绑销售,属于强制性霸王条款,是违法的。经过调解,经销商退还了陈先生的保险押金。工商人员还对经销商进行了教育,纠正其违法行为。(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