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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中铭:绿大地案不能就此画上句号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19日

曹中铭:绿大地案不能就此画上句号

曹中铭(财经专栏作家)

  昨日,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大地,代码“002200”)复牌交易,并以涨停板报收,股价创出近两年来的新高。

  在龙年岁末,昆明市中院对公司欺诈发行股票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公司犯欺诈发行股票罪、伪造金融票证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判处罚金1040万元,原董事长何学葵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其他责任人员也被判刑及罚金。尽管何学葵等人为当年的“冲动”付出了代价,然而市场上认为判罚过轻的声音仍然不绝于耳。

  毫无疑问,与大庆联谊、江苏三友等公司造假上市不同,绿大地案更具典型性,其最主要的特征是多种群体博弈其中,除了发行人及其高管外,中介机构、地方政府部门、司法部门等纷纷卷入。因此,昆明中院的一审结果确实来之不易。与此前相关法院的判决相比,昆明中院的判罚明显要重得多,何学葵从此前的判三缓四,到此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就是最有力的证明。

  然而笔者认为,绿大地案不能就此画上句号。

  绿大地案堪称A股市场的一大“缩影”。一是个中充斥着地方保护主义的阴霾。绿大地案发后,上市公司向上级求援、地方行业管理部门的求情以及地方领导进京为绿大地说情等,印证着地方保护无处不在。二是违规成本低的弊端再次凸显。无法责令造假公司退市,中介机构、发审委等至今未被追责。三是中小投资者成为埋单方。因为东窗事发,绿大地股价大幅下挫,投资者因之遭受惨重损失。

  近几年新股包装粉饰业绩现象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导致监管部门不得不对在审企业启动IPO财务核查,这已是无奈之举。绿大地案的判决,如果仅仅止步于对企业罚款以及责任人员的被判刑,无疑是没有多大意义的。重要的是,监管部门应该采取强化措施,防止类似事件的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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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沙晚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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