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金融网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01日
赣市金发〔2013〕5号
关于做好2013年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
为做好2013年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根据省政府金融办印发的《关于做好2013年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通知》(赣府金办发[2013]1号)文件精神,请按照以下要求做好辖内小额贷款公司申报摸底工作,认真筛选,择优推荐,并按时上报《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考察对象申报表》:
一、要深入调查。各地在报送试点安排时,要深入有意愿的企业进行实地调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出资能力,精心推荐实力强、效益好、影响力大的企业作为主发起人。
二、要严格要求。严格执行有关注册资本下限递增要求,原则上新成立的小贷公司要比上一家注册资本高50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情况见附件2)。严格审核发起人资质和出资能力,严格落实有关申报流程,严禁房地产公司、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发起或参股小额贷款公司,以及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再发起或参股其他小额贷款公司。
三、要按时报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要在2013年3月1日之前认真填写《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考察对象申报表》(见附件1),并报电子稿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到市金融办。(传真:8392803,地址:市政中心北区南楼1805,邮箱:gzjrb2010@163.com)
附:1、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考察对象申报表.xls
2.赣州市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一览表.xls
二○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