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辽宁政府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3日
辽宁省今年试点成立科技小贷公司
1月18日,省金融办表示,今年我省将重点开展科技小贷公司试点工作,有序引导民间资本向科技企业聚集。
经过3个多月的调研、准备,省政府金融办牵头制定了《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办法规定,科技小贷公司注册资本金门槛为2亿元;经营范围主要包括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创业投资、开展金融机构业务代理等批准开展的业务;资金来源为股东交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和来自不超过两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以及经省政府金融办批准的企业股东借款、科技小额贷款公司间的资金拆借,外部融入资金不得超过科技小贷公司资本净额100%;同时,放宽了科技小贷公司的股东持股比例、单一客户贷款额度的限制。
我省将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开展科技小贷公司试点工作。先期试点工作选定在沈阳市金融商贸开发区、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市高新园区、鞍山市高新园区、营口市高新园区展开,今年每个试点区争取开业3至5家科技小贷公司,待时机成熟后推广到全省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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