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早报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7日
“央行等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正在研究制定信用评级机构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工作方案,规范和推动信用评级行业发展。”
审计署1月16日在2013年第1号公告中透露了上述消息。这属于第1号公告中“金融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这一章节。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信用评级行业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末,目前规模较大的全国性评级机构有大公、中诚信、联合、上海新世纪4家。但无论是公信力还是在全球范围内的影响力,都不可以和惠誉、标普等国际评级机构同日而语。部分机构甚至给出假评级。
在业内人士看来,对于信用评级行业的监管处于多头监管状态被认为是评级业乱象的重要原因。目前,企业债评级业务的主管部门是国家发改委;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评级业务的主管部门是央行;公司债、基金等评级的主管部门是证监会。同时,银监会和保监会分别对银行和保险公司可投资债券的评级机构发放牌照。
2011年年末曾有消息传出,国务院已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信用评级行业的主管部门,但随后便没了下文。
2012年12月下旬,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规范企业债市场中的评级行为,特别提出要防止以高评级招揽顾客、以级定价、评级虚高等现象。
2013年1月8日,中国债券市场出台首个针对评级业的自律制度,直指“以价定级”、“以级定价”、级别虚高等行业乱象。
此前两天又有消息传出,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在酝酿发起成立一家评级公司,其业务范围将定位于证监会所辖上市公司相关业务评级。
从审计署昨日公告看,审计署还公布了企业违规的情况。
审计署称,对16家债券发行企业在信用评级及申请发债中提供虚假资料的问题,国家发改委已责成16家企业和有关部门通过及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补办农用地转用手续、健全发债资金专户管理、撤回有关募集资金,以及如实披露募集资金投向信息等方式进行了整改。
“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具体的制度规范,进一步加强发债审核等工作。”
审计署又称,央行正在研究完善债券市场发展顶层设计,加强对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管理,严肃查处违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