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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5日
从2012年起,在天津、辽宁、山东、贵州等4省(市)开展小额贷款公司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
财政部称,为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健康发展,加大对“三农”发展的支持力度,财政部下发“小额贷款公司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有关事项通知”。通知指出,申请奖励资金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经营运作良好,且各项指标符合有关监管部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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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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