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网 作者:刘栋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8日
东方网1月8日消息:人串通好在知名网上虚设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通过QQ发布虚假信息,以帮助客户代办信用卡收取中介费方式骗钱。日前,陈明飞、苏文荣、陈明艺、苏有福等人经奉贤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法院分别判处四人有期徒刑二年至八个月,并处罚金35000元至8000元。
去年4月中旬,想申办信用卡的孙女士上网搜索,找到一家名为洪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信用卡代办公司的信息,通过该公司在网站上所留的QQ号,孙女士与该公司的客服取得联系。在QQ上交谈 后,孙女士对该公司产生信任,提出申请办理额度十万元的工商银行信用卡。客服要求孙女士先汇500元作为办卡工本费,并提供个人资料。
随后,陈明艺又以公司“吴经理”的身份找到孙女士,要求她再汇2000元作为办卡的利润。没过多久,苏文荣以送卡人的身份打手机给孙女士,再次要求她交纳1万元的风险保证金,待信用卡送到后便当场返还。孙女士按要求汇款后十分钟,又接到送卡人的电话,称他和工商银行的工作人员一起过来,为了银行工作人员的安全,还要给他汇1万元的风险保证金。
急于想拿到银行信用卡的孙女士,马上赶到附近一家建设银行的ATM机上,又汇了1万元人民币。钱汇出后,孙女士打电话给“吴经理”想问明情况,可“吴经理”告诉她:“工商银行为了证明你有还款能力,你还必须汇10万元信用卡额度30%的保证金3万元到公司账户。”
孙女士感觉受骗了,向“吴经理”提出不办卡并要求退还已支付钱款。这时,“吴经理”挂了机。孙女士再拔打送卡人的手机,也已停机。孙女士上QQ想问个明白,但她的QQ号已被对方列为黑名单,她遂向警方报案。
奉贤公安分局经过缜密侦查,于去年5月5日在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一商品房里,将涉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并当场查获笔记本电脑、手机等作案工具。经查,这一犯罪团伙从去年3月至5月,先后作案11起,共骗得人民币11.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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