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日报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7日
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部署,从2009年6月正式启动到2012年12月,江西省共完成30.4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近120万人住上安心房。
全省范围实施危房改造
“月初,我们3家低保户告别了几十年的危房,各搬进了一套40平方米的新房,再也不担心刮风下雨了,心里很温暖!”2012年12月23日,景德镇市浮梁县西湖乡柘坪村冯家验村组75岁的低保户王春光高兴地说。浮梁县规划局副局长胡新胜告诉记者,全县451户危房户在今年春节前将全部入住完毕。
这是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成果的一个缩影。2009年,国家安排江西省21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共1.8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011年扩大到全省范围实施,2012年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是17.5万户,赣南成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重点。这些点绝大多数位于交通条件差、偏远落后的山区。
2009年以来,省委书记苏荣多次过问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全力以赴抓好这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省长鹿心社多次深入农村危房改造现场调研和督导。
为加强领导,省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省长为组长、16家省直部门为成员的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领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各地均把这一工作明确为“一把手”工程,将每年的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村,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按照规划的要求,倒排工期,奋力推进。
各级财政累计投入36亿元
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地域分布广,困难群体多,面临倒塌的危房比例高。要想尽快改变现状,筹资任务十分急迫。
为了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推进,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标准从2009年的户均5000元逐步提高至2012年的户均7500元,增幅高达50%。在此基础上,省、县两级财政合力配套,按照平均每户5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四年来,各级财政累计对农村危房改造投资36.125亿元。
各市、县政府积极整合资金,将部分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部分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以及其他统筹用于农村建设的专项资金,向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倾斜。许多地方还采取“三个一点”的办法,即向上争取一点、社会帮扶一点、个人自筹一点,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上犹县整合各方资金1270万元帮助群众建房,得到危房户好评。修水县注重农村危改与移民搬迁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为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莲花县召集试点村里有威望的老党员、老干部和村民代表对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资金发放进行监督;赣州、萍乡、宜春、九江等设区市不定期督查;省审计厅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检查。
重点确保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的农户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困难农户的切身利益,所以,公开、公平、公正最重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说。
四年来,江西省在确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时,始终坚持重点确保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的农户;把补助资金直接拨到农户“一卡通”上;公布举报电话,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资格,全程“阳光”操作。
江西省加大对基层一线农村危房改造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工作水平;免费给全省各乡镇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发放4万余册《农村危房改造政策问答》;多次组织专家赴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地现场办公解决问题。新建房屋既符合村庄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又吻合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建筑风格,深受农民喜爱。
党和政府的关怀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年末岁尾,记者来到遂川、于都、石城、横峰等危房改造试点县,发现村民的居住条件变好了,路通了,村子也变得漂亮了,困难家庭的创业激情更加高涨。(记者刘芝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