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金融网综合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26日
一位接近莫建军的人士表示,莫建军这个人非常聪明,也非常专业,在证券市场上做了很多年。《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最终认定莫建军9日内操纵7只股票。
一位接近该案调查组的人士介绍,与此前的周建明案等不同的是,莫进行操纵不是集中在某个时间段,而是“全天候”进行,集合竞价、连续竞价、盘中、盘尾均有操作,甚至各时段互相作用达成推高股价并“出货”的目的。
集合竞价阶段的蓄势,为盘中出货打开了一定的股价空间。
莫建军正是利用人们这种“跟大资金动向操作”的心理,用自己的“大资金”频繁申报高价买单,待其他人跟风推高股价后,便迅速撤下已挂的买单,如此反复,待股价达到一定高位时,抛出自己手中持有的股票,从而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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