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金融网 作者:刘振宇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6日
本站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工行赣州市分行积极对接、主动融入,积极向上级行争取政策。为此,工行江西省分行特制定了《关于加快支持赣南等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加大对振兴发展项目的支持力度。
该《意见》紧紧围绕《若干意见》提出的将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建设成为“全国革命老区扶贫攻坚示范区,全国稀土金属产业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基地,重要的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红色文化传承创新区”五个方面的战略定位,明确了“围绕‘一个目标’、突出‘二个重点’、做好‘三个协调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原则,并就支持赣南苏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综合交通体系枢纽建设、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解决民生问题工程建设、公共服务事业融资需求”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措施,确定了较宽松的信贷政策环境。
同时,为进一步提升支持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金融服务水平,省工行成立了赣南苏区“金融服务支持项目组”,在银企对接、业务拓展、产品推介、客户服务等方面给予赣州工行指导和协调,为重大优质项目的审查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在信贷资源配置上对赣南苏区给予倾斜,进一步增强赣州工行支持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能力。(赣州金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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