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4日
上周五,证监会发布文件,明确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监管。其中放宽了募集资金用途,允许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在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证监会表示,上市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其期限从6个月延长到12个月。
此外,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方面也有所放松。此前仅允许创业板公司每年利用超募资金的20%补充流动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此次证监会将这一比例提高到30%,且从适用创业板扩大到适用所有上市公司。有统计显示,这一举措将使创业板公司每年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额度增加115亿元。
更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发布的指引中,证监会表态允许上市公司适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这些产品包括固定收益类的国债、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但证监会要求,为保证资金安全,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应提供保本承诺,此外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得质押等。
今年三季报显示,有70家上市公司都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不过均限于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华西都市报记者张锐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