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05日
日前,赣州市的赵先生从南昌托运25幅装饰画到赣州,并购买了一份2000元的保价单。然而赵先生收画后发现其中的13幅外框均有不同程度磕碰损坏,而经交涉后有关货运部却只肯赔300元。12月3日,经当地工商人员介入调查并调解,该货运部向赵先生赔偿了600元。
据了解,赵先生购买的画到赣州后,由位于赣州市迎宾大道旁的一家货运部负责送货。赵先生在验收包裹时发现有13幅画的外框出现了问题。赵先生与货运部多次交涉,货运部负责人表示只愿意赔付赵先生300元。赵先生无奈只得向工商部门反映。
赣州开发区工商局黄金岭分局工作人员介入调查后认为,该托运物品损坏,有关货运部应承担完全责任,可将被损坏的物品修复原样或对造成的相关损失照价赔偿。经调解,该货运部最终赔偿赵先生600元,赵先生表示接受。(曾庆文 郭建国 记者张庆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