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绥化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04日
黑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12月4日讯 11月30日,记者从绥化市金融办获悉,按照省金融办和省工商局的统一部署,绥化市小额贷款公司清理整顿工作正式启动。
此次清理整顿将对绥化市经省金融办批准设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小额贷款公司,是否存在向社会非法集资或吸收公众存款,向亲朋好友或关联人募集资金用于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未经批准,擅自开办新业务;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公司名称、股权、注册资本、住所、组织形式、高管人员、公司章程;在公司场所之外设立营业场所或擅自设立分支机构;对外提供担保,从事包括股东在内的委托贷款业务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此项工作由市金融办、市工商局联合组织实施,自今年11月15日至2013年8月30日,按照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规范指导与清理打击相结合的原则,认真排查小额贷款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及各类风险,对发现违法、违规、潜在风险较大的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实施限期整改、行政处罚直至取消经营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全面提高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合规意识和规范化经营水平,提升行业发展质量,巩固和扩大试点工作成果,为下步工作提档升级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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