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03日
11月30日上午10时许,省交警总队直属五支队第一大队民警在大广高速公路赣州枢纽处执勤时,突然远远看到一辆黑色的摩托车飞驰而来。当民警拦下摩托车后发现,该车轮胎比普通摩托车足足宽了一倍,摩托车油箱和前挡风玻璃上还有醒目的宝马标志;驾驶员则身着赛车服,戴着专业的头盔。
摩托车的司机姓刘,来自安徽,是个摩托车迷,他告诉民警,这车是一辆宝马进口跑车,价值超过30万元。刘某说:“我是从广州出发的,终点是安徽黄山,本来打算走国道,但国道一般限速在每小时80公里左右。这么好的车,在国道施展不开手脚。所以就上了高速。”
据民警介绍,按照我国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摩托车在不载人的情况下是可以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但是按照《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摩托车在我省境内是不允许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
经过民警耐心讲解,刘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随后,民警将刘某安全护送至赣州黄金收费站下了高速公路,并给其指引了前往安徽的行驶路线。(崔高勇 方有为 记者刘善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