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投资者报 作者:李真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21日
随着市场的反弹,大小非的减持行为又开始活跃。《投资者报》记者根据公开报告统计,8月20日至9月11日,共有7家上市公司的高管及其亲属减持的公司数量占减持公司总数的20%,套现额达10.6亿元。
至于公司高管套现的动因,市场人士看法不一。招商证券分析师张志宏认为多数高管减持是出于稳定公司股价的考虑,少数高管是因套现需求而减持获利;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贺强则认为,所有的理由都可以归结为获利动机。其中不乏高管借亲属账户短线套现的行为,而目前对这种行为的监管难度较大。
高管减持动因
公司高管及其亲属的减持行为一直都备受争议,近期华峰氨纶董事长尤小平减持1.7亿元的消息再次将这一现象推上风口浪尖。
8月29日华峰氨纶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长尤小平在8月24日至27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72.7万股,占总股本的1.55%,平均价格16.18元/股,套现金额约为9266万元。
仅隔10日,公司再次发布公告,尤小平在9月3日至9日期间,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平台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60万股,占总股本的1.52%。减持均价为13.92元/股,总计套现规模约7795万元。短短17天尤小平合计套现1.7亿元。
尽管尤小平的套现行为备受质疑,但张志宏认为尤小平的行为主要是为了维稳股价,因为在金融危机后,很多企业都更加谨慎,虽说现在看到经济在复苏,对华峰氨纶这个家族企业来说,前景也在向好,但股价是对公司预期的反应,公司可能认为股价的反应超预期了,才会出手干预,毕竟与投资者比较,公司对自己未来的经营业绩看得更清楚。
“8月初去公司调研时,内部工作人员就和我交流过,觉得当时19元的股价太高了。”张志宏对《投资者报》记者表示,该公司基于未来的经营前景,认为股价涨幅超过公司预期的时候,就会采取增减持的手段来间接影响股价,以期达到他们认为的合理状态。
国海证券首席策略研究员钟精腾认为,高管减持是一种市场行为,说明对于股价不是很认同,于是采取获利了结。
“反过来,公司高管认为股价确实低估了,会为了稳定股价而增持,给投资者以信心,但一般增持力度都不大。”钟精腾表示。
不过,张志宏也认为“不排除一些公司高管因为公司业绩趋势变化不理想,趁机高位套现以获得一笔私人财富的行为,有不少这样的高管存在。”
国信证券一位研究员向记者解释道,除了稳定股价、出手护盘的原因外,另一个重要原因是高管有其他投资需求,需要现金。同时他透露在他调研过的公司里,有几家设有高管减持计划表,届时无论股价高低都会减持。但多数公司并不存在这样的计划表,或者在执行时并非那么严格。
但是公司高管出手减持自家公司股票,总是有意无意地向投资者传递着利空信息,暗示公司未来经营可能存在某些问题,对此,湘财证券分析师洪俊骅解释道:“他们的行为其实可以解释为私人理由,而且也的确有部分人确实需要钱。”比如保利地产的前高管就是为了买房子需要大额资金才减持的。
贺强认为,无论以哪种态度减持,最终的结果都一样,都是套取了丰厚的收益。“就是为了高位获利,拿的是自己公司的股票不是为获利是什么?”他强调道。
亲属减持不合理
在高管减持过程中,还伴随着直系亲属的减持行动。深圳交易所发布的诚信档案中,亲属姓名频频出现其中。
东源电器6月2日公告了公司董事徐晓舒母亲葛美琴的10笔交易,共减持651万股,仅5月26日一天,葛美琴就一口气在大宗交易平台抛掉400万股,套现金额高达7859万元。而恰好是当天,东源电器平地拉起一个涨停,其接手方为第一创业上海张扬路营业部,就在第二天,该营业部在二级市场上狂卖约500万股。
这不过是众多公司亲属减持的一个案例。洪俊骅认为,上市公司高管亲属买卖股票的行为,明显加大了股价的波动性,加剧了市场风险。
一位券商研究人士表示,时下不乏高管借亲属账户进行超短线操作。据《证券法》第47条规定,公司高管所持本公司股票在6个月内不得卖出。“但如果高管借亲戚账户进行短线操作,那这6个月期限就形同虚设。”这位人士担忧地说道。
“这对广大股民很不合理,以前证监会也查过高管亲属交易行为,但这种监管很难。”上述人士表示。
大小非逃税遭稽查
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屡次下发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税征收问题通知,8月24日再次发布关于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9月又掀起一场全国范围的稽查风暴,稽查各上市公司大小非减持过程中的逃税问题。
数据显示,自2006年6月19日三一重工拉开股改限售股解禁上市序幕以来,截至今年9月10日,两市已有2597.22亿股股改限售股解禁;大小非累计减持股份已达到159.59亿股,套现金额约为1941.24亿元。
对证券市场有10多年研究的兰州大学教授贾明琪告诉《投资者报》记者,有不少企业和高管采用多种手段以达到逃税目的,但目前逃税金额还无法确定。
他还表示,企业、机构等大小非减持所得税有明确规定,减持所得计入“投资收益”科目,根据财产转让所得税率缴纳;对于自然人小非目前还无规定,按股票交易对待,只有印花税一项,无所得税;但是对于公司高管减持有另行管理办法,尽管他也属自然人,但他的行动很大意义上代表了公司。因此根据规定,由上市公司或其境内机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和股票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方法,依法扣缴其个人所得税。
日前,北京市税务局已经表示,自然人股东在公司上市前取得的股权在上市后进行转让的,将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与此同时,深交所也加大了对大小非减持的监管力度,9月15日,深交所发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的通知,规定中小板的大小非股东今后要想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需要提前5个交易日向深交所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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