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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商品房预售门槛提高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0日

 11月16日,记者获悉,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近日出台了相关通知,对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的商品房形象进度、审核制度、预售资金监管和信息公示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并大幅提高了赣州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的门槛。

    据了解,从2013年1月1日起,预售商品房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标准调整为:多层结构的须建到地面四层以上(四层以下的须主体封顶);小高层、高层结构的须完成主体结构地面二分之一以上。据业内人士介绍,此举将推迟商品房项目申请预售的时间,控制市场上的产品井喷式供给。新规定是对预售行为的规范,从长远来看也是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

    各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也将加强对商品房预售方案的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受理预售许可申请。对于商品住房价格增长幅度明显高于当地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的县(市),要参照市中心城区的做法,从预售许可环节入手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稳控,有效控制商品住房价格的过快上涨。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责任编辑:记者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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