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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破与立

来源:《财经》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6日

《财经》2012年第30期
财经》2012年第30期

 

  经历六年的潜心摸索,浙江丽水的局部改革终于获得高层认可,成为人民银行确立的全国唯一的农村金融改革试点。

  今年3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和浙江省政府联合发文,决定在浙江省丽水市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意在为未来的农村金改探索出可供复制的新路径和模式。

  在中国高层集体换届之际,各类地方金融改革遍地开花,丽水农村金融改革试点的确立并未引发各界的广泛关注,但部分资深金融界人士对此则颇为看重。国务院参事夏斌曾对《财经》记者表示,丽水改革的意义甚至大于温州金改。

  与温州、深圳前海金改不同,丽水农村金融改革的开端实为2006年。其特色项目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林权抵押贷款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等,在经历多年摸索后,目前正在由单一点的实验向全市推开,并形成农村金融的区域综合体。

  丽水金改由中国人民银行丽水市中心支行(下称人民银行丽水中支)牵头,改革总体方案初稿已形成,正在修改和完善中。人民银行丽水中支金改办主任吴振勇称,方案最快于明年初上报。

  10月10日,央行副行长潘功胜携同相关司局负责人前往丽水调研,对金改给予很高期待。而这场自下而上的局部探索,能否推进新一轮的农村金融改革,业界在抱有期待的同时,亦不乏担忧。

  《财经》记者深入调查发现,当前丽水金融改革推行的各项举措,其本质是农村金融服务手段和技术产品的创新,是在现行政策框架范围内的制度整合和有限探索,鲜见真正意义的“重大突破”。

  人民银行丽水中支行长孔祖根亦毫不讳言地称,近几年丽水农村金融改革之所以推进得比较难,是因为中国金融监管、金融机构权力高度集中,地方突破极其困难,这是自下而上改革遇到的最大瓶颈。

  据此,多位业界人士不无担心地表示,丽水改革若仅停留在服务手段和技术产品创新,仅依靠人民银行单向推动和地方政府小打小闹,忽视顶层设计,缺乏更大范围的部门参与和协调,改革恐将流于形式,其全局层面的复制意义必将大打折扣。

  丽水金融改革的现状恰恰是中国农村金融改革的缩影。

  四大国有银行启动商业化改革后,全面撤并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网点,城乡二元金融格局逐渐加深并固化。为打破这一格局,填补农村金融服务空白,2004年以来历届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务院重要会议,都将农村金融改革列为重要议题,2008年中共中央明确提出了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的具体要求。

  但近几年改革成效有限。银监会金融空白乡镇覆盖计划已流产。在金融服务最薄弱的县域以下农村地区,农信社高度垄断。伴随着农信社改革和利率市场化推进,农信社亦出现服务上收迹象。而农村地区金融准入门槛一直未能实质性放开,农村金融组织发展过度倚重商业性金融,忽视合作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的培育,农村金融监管制度、层级混乱。中等偏低收入农户金融服务孱弱的现状未见根本改观。

  一位长期参与中央农村金融政策制定的人士认为,农村金融问题的解决,需各方从全局出发,重新考虑发展思路和路径,明确权责,构建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同时,加强农村金融监管,合理分配金融监管职责,丰富和创新监管手段,建立一整套有别于城市金融的差异化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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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经》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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