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政部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07日
财政部4日发布公告,决定代理招标发行河北、上海、浙江、陕西四省市地方政府债券合计110亿元,至此,今年财政部首次代理30个省份(不含西藏)和5个计划单列市发行2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的任务全部顺利完成。
根据财政部公告,此次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包括河北省政府债券(二期)20亿元,上海市政府债券(二期)36亿元,浙江省政府债券(二期)27亿元,以及陕西省政府债券(二期)27亿元。
四省市的地方政府债券期限均为3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2.24%。2009年9月7日开始发行并计息,9月9日发行结束,9月11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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