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09日
中国基金业协会7日晚间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任职备案事项的通知》,要求将基金公司副总经理任职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这意味着,未来基金公司副总来去更自由。
根据《通知》要求,基金公司副总经理从聘任或解聘正式生效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进行备案。任职备案的人员范围包括:基金公司副总经理或一些不设副总经理基金公司分管投资、销售、运营业务的负责人,以及协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记者注意到,今年10月上旬,基金公司副总经理取消审批已被列入国务院最新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基金业协会有关人士表示,采取备案制度主要基于落实国务院这一决议,规范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自律管理,保护基金持有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基金行业的健康发展的一项举措。
对于基金公司副总任职改为备案制,有市场人士预计,未来基金公司副总上任和离任的速度或更加频繁。对此,德圣基金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江赛春分析认为,改为备案制确实是对于相关人员任职资格的放开,但也并不一定会加速人员的流动。一般涉及公司副总层面的高管大多也不会因为审批的取消就简单地选择离职。一般都是与公司的理念有了分歧或股东方过高的盈利要求导致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