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易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07日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就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相关规定向社会征求意见,提出将单家QFII申请投资额度上限由8亿美元增至10亿美元,但额度获批后一年内不得再提增加投资额度的申请。
“征求意见稿”还将养老基金、保险基金、开放式中国基金等中长期QFII机构的投资本金锁定期缩短至3个月,其他机构投资者的本金锁定期设定为一年。
除提高QFII投资额度、缩短资本金锁定期之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允许QFII机构为自有资金、符合条件的客户资金及发起设立的开放式中国基金分别开立账户,并禁止不同性质的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允许QFII发起设立的开放式中国基金在投资本金锁定期结束后,将每月申购和赎回的轧差净额汇入或汇出。
外管局相关人士指出,拟把额度提高到10亿美元,是希望优秀的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中国资本市场;而缩短锁定期主要是为了给资金松绑,增加资金流动性。
2002年我国正式推出QFII试点,允许大型外资机构在批准额度内投资于国内市场的股票、债券及基金。2007年1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将QFII投资额度从此前的100亿美元扩大到300亿美元。
市场普遍认为,A股市场将因此新增千亿资金,缓解大盘调整压力。但有分析指出,此举在短期内对股市走势有一定的正面影响,但仅将上限申请额度放宽2亿美元,能提供的资金有限,不会从根本上改变走势,且原来批准的额度仍有待消化。
数据显示,目前已有80多家境外机构获得QFII资格,累计批准的QFII投资额度达150亿美元左右,仍有一半额度未使用。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