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08日
本报讯 戴笑慧、刘兴旺报道:近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发挥种粮大户的示范带动效应,提升全省粮食生产综合效率,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我省从2013年开始取消现行对种粮大户每亩16元的现金直接补贴,改为通过项目支持种粮大户发展,项目补贴试点将于今年年底启动。
今年,省财政厅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亿元,在全省开展对种粮大户项目补贴试点工作,对承租农田500亩以上的水稻种植大户和单季种植面积达1000亩及以上的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采取贴息和以奖代补两种方式进行补贴。据悉,项目申报将实行种粮大户自主申报。项目管理主体为各级财政、农业部门。由财政部门牵头、农业部门配合,负责种粮大户补贴对象的确定、建设方案评审、贷款额度审核、立项批复、监管验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