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金融公司 >> 正文内容

重庆拟建小贷融资中心

来源:温州商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01日

    小贷融资方式又出新招。一家由海外投资基金、证券公司等机构联合成立,注册资金约20亿的小贷融资中心有望年内在重庆“面世”。这是国内小贷行业首次探索通过吸收海外资金与调剂小贷同业资金相结合,构筑小贷“资金池”,希冀破解小贷行业资金不足的市场窘境。知情人士透露,小贷融资中心将在年内成立,目前已有三位股东入围,其中海外投资基金为控股股东,预计占股40%。小贷融资中心将为小贷市场注入一股源头“活水”。

  调剂资金

  由于地理区位、客户群、经营状况的差异,各家小贷对资金的渴求程度有所不同。有的小贷公司放贷缓慢,资金闲置在账户上,难以产生收益;也有的公司早在年初或年中就将全部资金出借殆尽,陷入无钱可贷的境地。为了调剂同业资金,激活整个小贷市场,小贷融资中心“应运而生”。

  “小贷融资中心是一个资金调剂平台,一方面,资金短缺的小贷可以向融资中心申请拆借资金;另一方面,拥有闲置资金的小贷可以把钱汇集成一个"资金池"用于出借,相当于委托贷款,并享受一定的利息收益。”重庆金融办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小贷融资中心的设立可以提高小贷行业的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资金的闲置浪费。

  此次小贷融资中心将以“重庆融资中心小贷公司”名义注册成立,这就意味着小贷融资中心将遵循已有的小贷监管文件,可向银行、股东、金融资产交易平台等渠道融资。但与一般小贷公司最大不同之处在于:小贷融资中心的客户都是小贷公司,不对自然人或其他小微企业开放;而一般的小贷公司则正好相反。

  据了解,小贷融资中心去年就已开始筹划,其间与境内外投资者反复沟通,逐步确立公司规模、股东机构、股份比例等。“小贷融资中心不打算吸纳自然人股东,只考虑机构投资者,已吸引了境外投资基金的加盟。”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此前也有当地小贷公司想入股其中,但愿望很可能落空。

  某重庆小贷负责人也坦言,有听说过此事,但未能入股。重庆金融办人士称:“原本我们希望小贷参与其中,增进相互了解,便于业务开展,但境外股东担心股权过于分散影响企业运营决策效率。”

  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小贷融资中心目前确定的股东主要有三家,分别是海外投资基金、证券公司,还有一家是从事金融业务的非民营企业,依次占股比例很可能为40%、30%、30%。而一旦运营起来,小贷融资中心未来不排除通过增资扩股方式进行扩容。

  新型融资

  历时一年,小贷融资中心仍处于紧张的筹备期,这家独特的小贷公司被重庆金融办指定为组织小贷进行同行拆借融资的平台。重庆金融办主任罗广此前表示,重庆正谋划设立小贷融资中心、再担保公司、民营企业融资服务中心和乡镇金融服务站四类创新型融资机构,其中,小贷融资中心是专为小贷公司补充资金“弹药”的融资中心,预计年内挂牌。

  从全国范围内来看,小贷行业普遍面临“钱荒”考验,拓展新的融资渠道势在必行。尽管广东、四川、浙江等地将小贷的银行融资比例从银监会规定的资本净额的50%提高至100%,但银行忌于小贷经营风险,国内大部分小贷依然只能获得50%的银行融资比例,100%融资比例寥寥无几。

  自2008年试点以来,重庆金融办在不断调整当地的小贷监管办法,逐步引导外资投资小贷,这次海外投资基金就是借助小贷融资中心曲线涉足中国金融市场。与此同时,小贷行业18%左右的稳定年收益也着实具有诱惑力。截至今年9月份,重庆金融办批准了170家小贷公司,累计放贷资金超过1100亿元,平均每家小贷的注册资本金达1.5亿元。

  近年来,重庆金融办一直在探索拓展小贷的融资方式。从试点文件《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到《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意见》,小贷的融资渠道、资金杠杆、股东性质等内容不断调整,并积极鼓励吸引外资入股;同时拓展信托贷款、信贷资产转让和股权质押等融资方式。当前重庆小贷资产转让的业务规模接近10亿。根据今年最新的小贷文件,重庆小贷首次尝试2.3倍资金杠杆。

  风险自担

  “小贷融资中心将参照现有小贷文件进行经营,但借助境外股东优势,该中心可吸引境外投资者加盟,获得相对低成本的海外资金。”前述重庆金融办人士告诉记者,小贷融资中心的成立是第一步,未来经营较好的话,还可考虑到境外发债。

  作为一个纯商业平台,小贷融资中心不同于广州正酝酿成立的小贷再贷款公司,后者预计有政府拨款和贷款贴息政策,发挥资金池、利率调整、贷款贴息等作用。而身为一个纯商业性质的“资金池”,小贷融资中心的未来收益将来自于服务费,包括给小贷提供贷款、为小贷的富余资金做委托贷款,从中提取一定佣金,且风险自担。业内人士认为,筹建小贷融资中心可以输血小贷行业,调剂资金,但小贷贷款的成本不宜过高,否则将加重其他小贷运行成本,影响小贷经营;同时将富余的资金置于该中心“资金池”内,也需提前制定好利息分成机制与风险防控策略。据《贵州日报》

分享:

来源:温州商报

责任编辑:李华林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