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不需要的>> 赣州民生频道>> 赣州社会新闻 >> 正文内容

携带物品及托运行李有新规 乘火车禁止随身带利器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29日

日前,记者从赣州铁路公安处获悉,赣州铁路25日起提升安检等级,以确保铁路运输和旅客生命财产的安全。

据介绍,铁道部、公安部日前联合发布通告,对携带物品进行了明确规定,除严禁非法携带易燃、易爆、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及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进站乘车以外,还特别强调管制刀具以外的菜刀、餐刀、大型水果刀、工艺品刀、剪刀、钢(铁)锉、斧子、锤子等利器、钝器,只能托运,不得随身携带。对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者坚持携带上述物品的旅客,铁路安检人员有权依法禁止其进站乘车。如果旅客已携带上述物品进站上车的,应主动交铁路工作人员妥善处置,禁止在车站及列车上随便抛弃危险物品。

通告对旅客托运的货物也有专门规定,严禁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物品,不得将危险物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行李包裹托运人应自觉接受铁路部门的安全检查,并实行实名登记。对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虚报品名登记的托运人,铁路部门有权依法拒绝其托运行李包裹。行李包裹收货人应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否则铁路部门有权拒绝交付。(张少华 周贵荣 见习记者程舒)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责任编辑:

[版权与免责声明]

热门新闻

  • 还没有任何内容!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金共赢(赣州)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金资讯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