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23日
10月19日,刘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在赣州市赣南贸易广场西区东街20号租了一间店面,18日,他新装了店面招牌,没想到当晚招牌就被人撕了。他怀疑是因为他没有经过贸易广场物业公司允许,所以店招被保安撕了。
据刘先生介绍,10月15日,他在赣南贸易广场西区东街20号租了个店面,经营五金电动工具。他把店面原有旧招牌拆下来后,想重新安装一块自己的招牌。贸易广场物业公司保安巡逻时发现后,便要求刘先生到赣南贸易广场物业公司交1000元费用办批准手续。刘先生认为这是不合理收费,没同意。结果发生店招被撕一事。
10月19日,记者随刘先生来到贸易广场物业公司,该公司负责西区管理的袁姓工作人员说,今年5月,公司规定所有店招和广告牌都要规范安装,新安装的店招要经过物业公司批准。刘先生未经批准就安装了店招,不排除有工作人员拆除其店招的可能,但公司没有派人拆他的店招,也不知道是谁拆的。
最后,袁姓工作人员表示,刘先生在贸易广场租店经营,就是物业公司服务的对象,他们愿和刘先生协商,按工作流程和店招管理规范,共同解决刘先生安装店招的问题。(记者杨院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