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不需要的>> 江西经济新闻 >> 正文内容

江西:网上销售“特供”“专供”酒,整顿!

来源: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23日

    本报讯 记者陈艳伟、实习生熊冬冬报道:昨日,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本月我省将集中清理整顿利用互联网销售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酒类商品。从网上追溯到网下的商品生产经营者,对未执行有关规定的酒类经营者要依法严肃查处。

  据介绍,本次清理整顿将会同工商部门对大型网络商品交易类网站、网络交易平台类网站、酒类企业自设网站的酒类经营者进行检查,对涉及《方案》“清理范围”的酒类商品要立即责成经营者停止销售,并依法查处;对尚未备案登记的酒类经营者,要责令其限期进行备案登记,逾期拒不改正的,要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清理范围是凡网上销售商品的包装、标签以及发布的商品信息、广告中出现“专(特)供××(国家机关)”、“×××(国家机关)专用”、“××省(市)指定接待专用产品”、“军队特供”、“军需特供”等国家机关的名义及类似内容;假借“特供”、“专供”或“内部特供、专用”等类似名义推销商品、服务,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

  记者了解到,本次清理整顿将于本月底结束,将以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证(许可证)、随附单等为切入点,规范网上酒类流通秩序。既要清理互联网销售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酒类商品,也要把控源头,从网上追溯到网下的商品生产经营者,对未执行有关规定的酒类经营者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要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来源: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责任编辑:

[版权与免责声明]

热门新闻

  • 还没有任何内容!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