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闫瑾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22日
经过三个多月的征求意见,银监会正式下发《农户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农户贷款难的问题有望得到缓解。《办法》指出,农村金融机构应该针对不同的农户贷款产品,采取差异化的管理流程。
这也是银监会多次提到的对信贷政策实施差异化管理方面所迈出的实质性一步。
农户贷款就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农户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生活消费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按照银监会的规定,农户贷款的管理流程应当包括建档、营销、受理、调查、评级、授信、审批、放款、贷后管理与动态调整等内容。
但是,由于农户贷款产品的不同、各地的农业生产特色以及大多数农户所需贷款比较“急”的问题,《办法》中着重指出,比如对于农户小额信用(担保)贷款可以简化合并流程,按照“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动态调整”模式进行管理;对其他农户贷款可以按照“逐笔申请、逐笔审批发放”的模式进行管理;对当地特色优势农业产业贷款,可以适当采取批量授信、快速审批模式进行管理。
同时,银监会指出,农村金融机构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农户贷款定期考核制度,对农户贷款的服务、管理、质量等情况进行考核,并给予一定的容忍度。主要考核指标包括农户贷款占比、不良率等。
此外,记者将《办法》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对比发现,《办法》在贷款种类、为农户服务以及风险三方面加大了力度。如在贷款种类中,农户贷款增加了组合担保方式贷款,而此前很多农户因自身担保不足而在贷款时处处碰壁。同时,《办法》要求农村金融机构在审批发放贷款时除了审慎外还要注重效率,审批结果也应该及时、主动告知借款人。风险方面,也要通过采取指纹识别、密码等措施,确认借款人与指定账户真实性,防范冒名贷款问题。截至2012年6月末,金融机构农户贷款余额34840亿元,比2007年末增长160%,占涉农贷款的比例达21.4%。昨日,记者从银监会了解到,截至今年9月末,全国已组建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858家,其中村镇银行79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