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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小三险”上市惹争议 保卫婚姻还是蹩脚营销?

来源:云南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9日

    业内人士:这实质上还是一种寿险

  市民热议:感情不是一份保险就能保证的

  编辑动机

  近期,阳光人寿推出一款名为“爱你一生婚姻保障计划”的保险产品。与普通保险不同,这一保险产品的投保人必须是丈夫,受益人必须是妻子,保险最低缴费额是每年缴费3000元。如果夫妇在投保后婚姻破裂,妻子一方将至少获得60%的相应权益,最高可达100%。

  该产品一经推出,就引起各方热议,甚至有人认为该保险实质上是“防小三险”。而专家及市民都认为,该保险能在经济方面给婚姻加上一重保障,是好现象,但不是维系婚姻的主要手段。

  现 象

  这个险只能由丈夫买给妻子

  据阳光人寿云南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该公司推出的这款“爱你一生婚姻保障计划”,已于今年9月份在云南开始发售。该保障计划是由“爱你一生婚姻两全保险A款”与“附加爱你一生年金保险(万能型)”组成,除了保障婚姻,还能有额外的分红收入。

  据悉,与目前国内保险市场上市的其他婚姻保险品种最大的区别在于,这个计划只能由丈夫作为投保人,妻子作为被保险人。在保单签订之初,夫妻双方约定好保单的权益划分比例,分为60%、80%、100%三个档次,是妻子在退保、减保、部分领取时获得的权益份额,丈夫获得剩余的部分。

  在此权益约定的保护下,妻子将至少获得60%的相应权益,最高可达100%。如果丈夫一开始选择将权益百分之百归妻子所有,那么即便离婚,保单利益也将全部由妻子享有。

  分 析

  国内的婚姻险实质是寿险

  据业内人士分析,在国外推出的婚姻保险产品中,主要是以婚姻的存续为保险标的,侧重通过保险的手段,保全婚姻。如果在保险期间内,夫妻一方不幸身故,另一方可以领到保险公司的抚恤金;如果婚姻存续达到保单规定的条件,还可以领到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相反,如果中途离婚,保险公司会选择给予被遗弃者以相应保障。

  而国内上市的“婚姻保险”品种,则是更多地关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健康生存状况。保单规定被保险人为妻子,投保人可为被保险人本人或被保险人的近亲属。这类保险一般规定如果婚变,退保金只能归属女方,并采用了特别约定方式对失败婚姻中的弱者(多数为女性和小孩)给予经济补偿。

  也有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国内保险市场上市的一些婚姻险、爱情险,多以普通的寿险产品为基础,有些加上分红等理财功能,有些则补充健康医疗和意外等方面的保障,实质上还是一种寿险品种,只不过在叫法方面以及保障人群范围方面有所突出,显得比较特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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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网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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