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9日
入住廉租房要交10元资料费?
物业:费用为印制资料的成本费 律师:收费没有法律依据
10月17日,赣州市民刘女士:我是申请了第六批廉租房的租户,前几天拿钥匙时,江西燕兴物业吉泰新城物管处收取了我们每户10元的“入伙资料费”。据我了解,前几批的租户都没有交这些费用,为何我们这批要交?我认为这项收费不合理。
当日,记者来到阳光·吉泰新城廉租房小区。据江西燕兴物业吉泰新城物管处一名王姓负责人介绍,在租户拿钥匙时,他们的确给了租户一份“江西燕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入伙资料”,资料内容包括租户登记表、房屋装修管理规定、房屋装修管理责任书、租户公约、温馨提示等,共收取了10元的资料印制成本费。据该负责人介绍,很多新入住的租户不清楚入住后需注意哪些事项,该物业公司为给租户提供方便,也便于对廉租房进行管理,拟定了一些注意事项告知租户,在租户入住时统一发放这份入伙资料。由于公司在今年1月份才进驻吉泰新城廉租房小区,除了在这之前入住的租户没有发这些资料外,之后入住的几批租户都发放了入伙资料,统一收取10元印刷费用,并给他们开具了公司的收款收据,不存在之前几批租户不用交资料费的现象。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租户,据一名第二批入住廉租房的刘姓租户介绍,他们当时也交了10元资料工本费。但有租户认为,物业公司是为业主服务的,廉租房租户入住后也要交物业费,因此物业公司应当免费提供入住事项告知服务,不应另外收取印制这些资料的费用。
记者就此咨询了江西红土地律师事务所律师江国信。江国信认为,目前没有法律规定物业公司可以收取告知业主注意事项的资料费用,物业公司在没有与业主签相关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收取告知租户相关注意事项的资料印刷成本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见习记者谢星星 记者朱丽华)